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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全面”指的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更完整地展现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总体框架,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主攻方向更加清晰,内在逻辑更加严密,这对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了强力保障。
四个全面是指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的本质是“战略布局”,蕴含了深刻的战略思想。延伸来说就是: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定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确定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全面依法治国论述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抓手、定海神针和助推器;第一次为全面从严治党标定路径,要求“增强从严治党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每一个“全面”,都是一整套结合实际、继往开来、勇于创新、独具特色的系统思想。这四个“全面”加起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是我们党治国理政方略与时俱进的新创造、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新飞跃。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言简意赅、精辟深刻,既有战略目标又有战略举措,既统揽全局又突出重点,每一个“全面”都有其重大战略意义,相互之间密切联系、有机统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是简单的并列、平行关系,而是一个有机联系、环环相扣的整体。从大的关系看,是目标引领举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一个都不能缺的三大战略举措,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动力源泉、法治保障和政治保证。
从每一个“全面”之间的具体关系看,也都是彼此联系的。全面深化改革,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也是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全面依法治国,本身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同时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治保障,无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都需要在法治的轨道上、框架下来进行。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