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联合发布《2019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为1.75亿,互联网普及率达93.1%,
城乡数字差距进一步弥合,未成年人的互联网使用将从“增量”阶段转向“提质”。
这是我国第二次给未成年人网上生活全面画像,调查对象涵盖中国18岁以下小学、初中、高中、职高、中专、技校在校学生。
《报告》提示,互联网已是未成年人认识世界、日常学习、休闲娱乐的重要平台,未成年人的网络社会属性在初中开始形成,高中得到巩固,应基于这一特点进行差异化教育。
学龄前儿童加速触网存隐忧
由于家长的管制和条件限制,有一部分低年级小学生不上网,互联网在低年级小学生群体的普及率不到80%。
但是,《报告》发现,互联网对低龄群体的渗透能力正日渐增强,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在学龄前就开始使用互联网,小学生在学龄前就使用互联网的比例已达32.9%,预期将有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在学龄前就接触互联网。
为避免“将孩子交给网络”,家庭上网技能教育、网络内容监督管理、互联网企业针对性保护机制均面临提升。
《报告》建议,在家长必须有能力对孩子使用手机进行正确管理和引导的同时,相关政府部门应继续强化监督管理,杜绝各类不良内容可能对学龄前儿童造成的影响,互联网企业应开发具有针对性的学龄前儿童保护机制、应用程序和内容产品,并为家长提供简单易操作的管理工具。
《报告》强调,社会各层面应重视学龄前儿童的上网管理和教育,采取措施帮助孩子从
与此同时,针对不同学历段未成年人特点完善网络教育,重点将上网技能、防止沉迷、自我保护、信息甄别等能力作为必修课。
在线教育仍需探寻更合理模式
89.6%的未成年网民使用互联网进行学习,
互联网已成推动教育信息化改革和知识普惠发展的主要依托,其中,通过互联网学习课外知识、复习的比例较2018年增长最为明显。
未成年人的网上学习更多表现为课堂教育的延伸,做作业、复习学过的知识、在线答疑、背单词占很大比例。但是,这种模式带来的问题也引发争议。
有政协委员提交的《关于停止小学老师用手机微信和QQ对学生及家长布置和提交作业的提案》指出,学校利用即时通讯工具布置作业给家长带来了额外负担。
2019年2月,教育部做出回复,“教师不得通过手机微信和QQ等方式布置作业,将批改作业的任务交给家长,避免出现学校减负、社会减负、教师减负、家长增负的现象。”
《调查》提示,以互联网串联老师、学生、家长三方的方式固然给教育工作带来很多益处,但更加合理的模式仍需摸索与实践。
不能忽视的是,当前种类繁多的在线教育平台教学水平参差不齐,虚假宣传依然存在,行业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如何利用在线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有效进行学习、消除教育资源区域性差异等问题仍需各方持续探索。
休闲娱乐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不可大意
听音乐和玩游戏依然是未成年网民的主要网上娱乐活动,紧随其后,
互联网对未成年人休闲娱乐的影响比对学习的影响更深,
未成年人沉迷游戏、过度消费的问题已引起社会高度重视,短视频对未成年人的沉迷影响尤其需要关注。
短视频网站是内容发布和运营平台而非创作方,平台内容均为用户主动上传,很难避免未成年人收看到低俗或不健康内容。虽然目前短视频企业已经通过图像识别技术对用户上传视频进行审核,但一些处于灰色地带的低俗和不良内容缺乏清晰判断边界,内容难以被彻底区分。
《报告》警示,如果家庭和社会不能对未成年人网上娱乐活动进行正确管理与引导,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报告》建议,相关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互联网企业应结合自身职责,对未成年人网上娱乐活动推出保护性措施,在政策和机制上避免过度网上娱乐给未成年人带来的危害。采用技术手段对未成年人在线时间予以限制,设立未成年人家长监护系统。
网络素养教育有必要拓展至全民
《报告》提示,我国目前的网络素养教育尚不完善,网络操作技能、网络防沉迷知识、网上自护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网络素养教育体系需要完善。
有65.6%的未成年网民主要通过自己摸索来学习上网技能。
但目前对网络素养教育整体尚处于较为初级的阶段,尚未形成统一的网络教育课程体系,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师资培训等都还有待加强。
虽然很多中小学都已设置了网络教育课程,
学校的网络素养教育中,具体网络操作技能、网络防沉迷知识、网络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需要尽快弥补短板,未成年网民中学习过以上知识的比例均未达到60%。
《报告》指出,未成年人作为互联网时代的“原住民”,其网络素养不但影响个人身心发展,更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他们的认知和行为尚处在发展阶段,容易面临数字压力、网络成瘾、网络暴力、隐私安全等诸多风险,对各类互联网信息和应用的辨别与使用技能需要长期引导、培养。
《报告》强调,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应该成为国家、社会、学校乃至每个家庭都高度关注的课题。将网络素养教育拓展至全民,可以有效纠正家长、学校和社会对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的错误认知,使家长具备管理和引导子女正确上网的能力,消除其对互联网不良影响的焦虑心理。
未成年人上网行为需要引导
2019年未成年网民对互联网的依赖有所降低,但采用多种方式降低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风险,避免孩子将上网作为精神寄托依然任重道远。
调查显示,81.9%的未成年人所在学校不允许学生带手机进校;3.1%的学校对学生在校使用手机还没有作出相关规定。
未成年网民拥有手机的比例已达63.6%,是全面禁止手机入校还是进行合理引导,一直是考验学校和教师的管理难题。
2019年,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
另据调查数据,未成年网民工作日日均上网时长在2小时以上的为9.9%,节假日日均上网时长在5小时以上的为10.4%。这部分未成年网民有可能受到过度使用互联网带来的不良影响。此外,有8.3%的未成年网民表示上网时长没有受到家长限制。
进一步整合软硬件、操作系统、运营商等多方面技术能力,形成统一联
《报告》提出,在家长提高对未成年人日均上网时长的重视,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产品管理的同时,互联网企业应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完善实名验证、时长限制、内容审核、偏好推送等运行机制,
降低不良信息和网络暴力伤害需合力
也有20.8%的未成年网民不具备上述任何隐私保护意识。
54.6%的未成年网民会有意识避免在网上发布个人信息;41.3%会将网上个人信息设置为好友可见;29.8%会在网上发布个人信息之前征得父母同意;但是,
与此同时,大部分未成年网民具备对各类网络安全规定的基本认知。
在培养未成年人形成辨别能力与自律能力的同时,必须从小培养他们在互联网世界的自我保护意
《报告》提示,
调查显示,46.0%的未成年网民曾在上网过程中遭遇过各类不良信息。遇到炫富类信息的占比最高,达23.5%;淫秽色情、血腥暴力、消极思想内容的占比均超过15%。
《报告》强调,网络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产生很大负面影响,阻碍人际关系建构,暴力和色情信息还可能成为诱发犯罪的重要因素。未成年人的价值观正处于形成阶段,对网络暴力的抵御能力低,愈发需要受到重视。
网络暴力主要指网民通过互联网对他人实施辱骂和言语攻击,可看作是社会暴力在网络的延伸。社交网络的高速发展为网络暴力产生和蔓延提供了滋生环境。
调查显示,未成年网民在网上遭到讽刺或谩骂的比例为42.3%;自己或亲友在网上遭到恶意骚扰的比例达到22.1%;个人信息未经允许在网上被公开的比例达到13.8%。
《通知》呼吁,提升未成年人网上自护能力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进步一推动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严厉打击网络空间对未成年人实施伤害的违法犯罪行为。